商朝发生的两个重大事件?
1、商汤灭夏:
夏王朝统治了大约四百多年,到了公元前16 世纪,国势日衰,江山开始摇摇欲坠。夏朝最后一任君主夏桀即位后,统治更加残暴。商部落因为畜牧业发展得很快,到了夏朝末年,汤做了首领的时候,已经成为一个强大的部落。
商汤看到夏桀十分***,决心消灭夏朝。夏此时已是众叛亲离,而商汤领导有方,所以夏桀的军队很快被打败,桀也遭到了流放。于是,夏朝就被新建立的商朝代替了。
2、景亳之命:
景亳之命是发生在商朝的历史事件。商汤回师西亳(今河南偃师西),与各方诸侯参共同召开了「景亳之命」大会, 会中表明自己是秉承天意征伐夏桀,目的是让百姓脱离暴政与苦难。商汤後来得到3000诸侯的拥护,取得了天下共主的地位。
商朝发展的顶峰是什么时期?
武丁盛世 又称武丁中兴,盘庚侄子武丁执政时,殷商国势达到鼎盛。武丁在位共五十余年,他日夕思复兴殷,苦于未得忠良之佐,后来傅说等辅佐下,国势强盛,政治清明,百姓富庶。商王武丁惟才是举,衣食朴素,推进了商朝最鼎盛的时期。武丁在位时期,灭躬方,亡土方,平西羌,定荆襄,扩疆数千里。
商朝时期的立法成就?
商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1、君权神授,替天行命 ;2、天讨天罚。
(1)君权神授,替天行命
商王将对上天的崇拜和对祖先的崇拜紧密结合,并宣称他是承天继祖替天行命的天子。早在商汤讨伐夏桀
时,商汤就宣布自己是奉天命而行。其后,此种思想成为他们维护君权加强统治的重要思想武器。
(2)天讨有罪,恭行天罚
“天讨”“天罚”的神权思想在商代发展到高峰。商统治者以迷信鬼神而著称。《礼记 表记》说:“殷人
尊神,率民以事神。”商朝统治集团认为;上天洞察人们的一切罪恶,并对有罪者予与惩亦,其对罪人的惩办
交给受命于天的商王执行;商王对罪人的惩办是恭行天罚。商朝统治集团将商王制定的刑法和命令都纳入“天
讨有罪”的范畴,借以说明其立法有据,并将其对敌对势力的讨伐和对臣民的惩罚均称为“恭行天罚”,借以说明其师出有名和压迫有理。
(一)神权政治与法制
1."率民以事神"商朝奴隶制国家的确立和发展,使由来已久的神权政治得到充分发展。史载殷商奴隶主贵族极端迷信鬼神。"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所谓听命于神,是商朝法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特点。
2.以天命、祖命宣布王命将祖先崇拜与上帝崇拜相结合,使神直接为政治统治服务,是商朝神权政治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统治者将其祖先与上帝基本上合而为一,具有深刻的政治内涵:违背王命,不但获罪于天,而且为列祖列宗所不容。这种观点对于此后的封建法制也有重要意义。
(二)商朝法律的主要内容"刑名从商",说明以刑法为主体的中国古代法至商已初具规模。商朝法律制度已较前有所发展。表现在:
1.***托神意压服臣民汤伐桀与盘庚迁殷均是以神意压服臣民。
2.严惩违抗王命的行为劝说和动员臣民投入重大政治行动,必须以刑罚为后盾才不致落空。商王对不听从王命的臣属,都规定了严厉的刑罚措施。
3.镇压"乱政"、"疑众"罪为了维护贵族的统治,商朝规定了乱政、疑众的犯罪必须镇压。
(三)商朝的刑罚以残害人体为主的五刑(墨、劓、刖、宫、大辟)在商朝已较为通行,但处刑的手段尚未规范化,因而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且有许多刑罚在五刑之外。***有活埋、沉水、火焚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