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nihdff

周朝相关历史,周朝相关历史***

nihdff 2023-11-17 33
周朝相关历史,周朝相关历史***摘要: 7分钟看懂周朝历史?商周历史介绍?夏商周历史发展脉络是什么?春秋战国和西周的变化。?7分钟看懂周朝历史?周朝享国约800年,为中国历史上最长的朝代,从公元前11世纪中期到公元前25...
  1. 7分钟看懂周朝历史?
  2. 商周历史介绍?
  3. 夏商周历史发展脉络是什么?
  4. 春秋战国和西周的变化。?

7分钟看懂周朝历史

周朝享国约800年,为中国历史上最长朝代,从公元前11世纪中期到公元前256年,共传30代37王。可分为西周东周两个时期,东周又分为春秋战国两个时期。西周建都镐京(今陕西西安附近),到公元前771年结束。第二年,周平王迁都洛邑(今河南洛阳),开始了东周的历史。周朝各诸侯国统治范围包括今黄河、长江流域和东北、华北的大部。

商周历史介绍?

商周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朝代,也是中国第一个有直接的同时期的文字记载王朝

商朝处于奴隶制鼎盛时期,奴隶主贵族是统治阶级,形成了庞大的官僚统治机构军队。商朝的农业手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出现了等粮食作物和桑、麻、瓜果等经济作物,经济发展加快,私有制度进一步完成,商朝走向了奴隶制度占主要地位时代

周朝相关历史,周朝相关历史事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商周时期(约公元前1600—公元前256年),古通常分为商朝(约公元前1600—约前1046年)、西周(约前1046—前771年)、东周(前770—前256年)三个时期。

夏商周历史发展脉络是什么

发展脉络:实行郡制。

夏朝是我国第一个王朝。约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夏朝,主要统治地区在今河南西部,山西南部一带。禹死后,启继承了最高统治者的位置。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夏朝的统治有400年,夏朝的最后一个王是夏桀。

周朝相关历史,周朝相关历史事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约公元前1600年,商的首领成汤联合一些部落,发动推翻夏朝统治的战争。比方大战于鸣条(今河南封丘),夏朝灭亡。成汤建立起新的一朝----商朝。约公元前1300年,商王盘庚都城迁到殷(今河南安阳西北)。商朝国力日渐强盛,鼎盛时期,商的势力范围东至大海,西到渭水上游,南抵长江流域,北达辽河一带。商朝的统治长达500多年,最后一个王是纣王

约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姬发领导了灭亡商朝的战争。推翻商纣王的统治后,建立了周朝。周朝前期都城在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历史上称为西周。为控制全国广大的地区,周王自己的子弟,亲戚,以及功臣和一些古帝王后代,在各地去建立封国。这一制度历史上称为分封制。西周初年一共建立了71个封国,重要的有鲁,齐,燕,晋,宋等。封国的统治者叫国君(一般称为诸侯

春秋战国和西周的变化。?

1、社会经济方面,铁制农具的出现、牛耕的推广、水利事业的发展、技术上的进步和产量上的提高等等,都大大增加了农民对私田的兴趣,所以统治者不得不改变剥削的方式,开始向征收实物过渡

周朝相关历史,周朝相关历史事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春秋战国时期的经济比西周时期有了更大的进步,农业劳动生产率有较大上升,进而推动了社会分工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发达,私营工商业者积累了大量的财富。经济的发展使各地区的联系加强,不平衡性减少,相互依赖关系更为密切,实际上为统一奠定了基础。

2、社会结构方面,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推动了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原来以等级分封制为基础的相对封闭的小型社会逐步演变成为大型的复杂社会,要求建立更加严密的管理体制。

同时,兼并战争也使得形势更加严峻,要求改变卿大夫专权的局面,所以在这种背景下,想要在列强中立足,就要进行变法改革,不然就无法改变被淘汰的命运,这也为统一奠定了制度上的基础。

3、文化知识方面,文化知识不再为贵族阶层所垄断而流向了民间,社会开始出现新兴的士人阶层,他们掌握了学术文化知识,其活跃的社会行为促进了文化学术领域的繁荣,最终出现了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的局面,所以,这个时期还是中国文化发展史上的一个高峰。

扩展资料:

春秋约300年的历史,上承西周历史的发展,下启战国大变动局面的先河,在政治、社会、文化各个领域出现了一系列引人瞩目的新现象。

而战国时代,最重要的历史特征,[_a***_]继春秋时期诸侯割据争霸以后,几大强国之间进一步展开规模更大、更为激烈的兼并战争。经过长期混战,西方秦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建立起了统一的君主专制帝国,从而结束了春秋以来的分裂局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周朝相关历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周朝相关历史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lwnw.com/post/12354.html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