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nihdff

汉朝刑法罚改革的历史背景,汉代刑法改革的背景

nihdff 2023-11-18 46
汉朝刑法罚改革的历史背景,汉代刑法改革的背景摘要: 汉文帝汉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具有什么重要意义?简述汉朝法律的主要特点是什么?汉文帝汉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具有什么重要意义?汉代的统治阶级和思想家们深刻反思和总结秦代灭亡的历史教训,认识...
  1. 汉文帝汉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具有什么重要意义?
  2. 简述汉朝法律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汉文帝汉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具有什么重要意义

汉代统治阶级和思想家们深刻反思和总结秦代灭亡历史教训,认识到传统的肉刑不利于封建政权的稳固,也由于汉文帝继位以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比较稳定,从而决定了汉文帝汉景帝时期实行了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改革.汉文帝下令废除肉刑,改为徒刑和身体刑,汉景帝时期,在文帝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刑制改革,颁布诏令改革刑具以及行刑的方法和制度汉文帝汉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顺应了历史的发展趋势,为结束奴隶制肉刑制度,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尽管这次改革还有缺陷,但无疑是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史上的一次极其重要的刑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

简述汉朝法律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汉朝法律的特点包括:  (1)两汉统治者以“德主刑捕”即“大德而小刑”作为法制指导思想。  (2)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两汉时期为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取了许多措施。首先,确立统一的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次,打击封建割据势力,防止结党营私;再次,汉武帝时在全国建立十三州部监察区,派刺史“六条问事”,以打击强宗豪右和郡守二千石的不法行为。  (3)改革刑制。自汉文帝“除肉刑”后,景帝时又进一步改革,从而使刑罚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变化是中国法制发展史上的大事,标志着中国刑罚制度从野蛮走向文明和进步。(4)推行抑商政策,打击商人的势力。  四、两汉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1、中央司法机构?  两汉的中央司法机构,由尚书廷尉和御史大夫组成。尚书的司法审判职能与廷尉并立,司法审判大权由廷尉和尚书共管。廷尉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诏狱,同时审理地方上报的疑难案件。其属官有廷尉正,主决疑狱;工右监,管逮捕;左右平,掌平诏狱;还有廷尉史、奏谳(审判案件)掾、奏曹掾等。廷尉掌刑狱,汉时有所谓“召致廷尉”,即由廷尉决狱。  御史大夫为御史之长,下设御史中丞,主要职掌是举劾案章。御史中丞还有权与廷尉等承诏治狱。  2、地方司法机构  地方司法机构基本上是郡、县两级。汉初由于郡县封国并存,封国享有相对独立的审判权,但不构成独立的司法管辖机关。据《反汉书。百官志》载:郡太守的职掌,包括赏罚、司法、监察等权。郡守、县令因为有司法之权,故下设有关机关惩治不法。由此可见,汉代从中央到地方的司法机构系统已很完备。  (二)诉讼与审判制度  1、告劾  汉代的***叫“告劾”,一方面是指当事人自己直接到官府告诉,就是今天所说的“自诉”;另一方面指官府官吏,主要是监察官吏御史和司隶校尉,“察举非法”、“举劾犯罪”,就是今天所说的“公诉”。  两汉时期,在一般情况下,必须按司法管辖逐级告劾,但有冤狱,可以越级上书皇帝。  根据汉律“亲亲得相首匿”原则,除大逆、谋反之外,在一般情况下不准卑幼告发尊长,告者要受到惩处。

汉朝法律的主要特点是比较的宽松。

汉朝刑法罚改革的历史背景,汉代刑法改革的背景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西汉主张的是无为而治,在法律方面,汉代初期曾经约法三章,但是只是稳定社会秩序的临时措施,西汉***建立以后,刘邦命令萧何制定汉朝的法律,在秦朝法律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内容,以约法省禁为原则,定罪和刑罚都有所减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汉朝刑法罚改革的历史背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汉朝刑法罚改革的历史背景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汉朝刑法罚改革的历史背景,汉代刑法改革的背景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lwnw.com/post/12878.html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