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军官名称?
汉朝军制:
北军是汉军的精锐部队,长官是中垒校尉(东汉为北军中候),其下是屯骑校尉掌骑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校尉掌越骑,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北军士兵又称屯兵。
南军为守卫皇宫的部队,长官为卫尉,其下主兵的有南宫卫士令北宫卫士令左右都候等,另有宫掖门司马七人主管宫门守卫。南军士兵又称卫士。
首都长安另有守城部队由城门校尉统领。长安还有非正规军:执金吾率领的缇骑,负责治安。虎贲中郎将下辖左右仆射、左右陛长率领虎贲郎,羽林中郎将下辖羽林监,和骑都尉一起统领羽林骑,虎贲和羽林都是皇帝的卫队。光禄勋(郎中令)下辖五官左右三个中郎将管理三署郎,三署郎在汉初曾组成郎中骑是主力的骑兵部队,但后来三署郎成为仪仗队和候补官员的训练班。
地方部队,各郡由都尉率领,边郡的边防军由长史率领,各王国由中尉率领,县和侯国由尉率领,边县另有障塞尉。
战争期间派出由将军率领的临时编组的作战部队。将军下有长史、司马***,部队分若干部,部由部校尉和军司马率领,部下设曲,曲由军候率领,五百人一曲,曲下有屯设屯长,五十人一屯。 (据《汉官六种》《汉书》《后汉书》等)。
汉朝诸侯国?
初,有燕、赵、楚、九江等七个异姓王国。高祖以次翦灭异姓诸王,刑白马作誓:“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同时规定非功不得封侯(这一条后来没有奉行,汉朝丞相、外戚都例行封侯)。
汉代诸侯国“大者夸(同“跨”)州兼郡,连城数十”。他们君国子民,自置官属。王国的置官略仿汉朝,按《汉书·百官公卿表》:“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绿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通典·职官典》: “汉朝唯置丞相,其御史大夫,皆自置之”
孝惠元年,王国所辖诸郡太守的任免权力收归朝廷。景帝则彻底剥夺了诸侯王对封国的行政权力。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
汉武帝时,诸如郎中令、太仆等诸侯王的王宫官员的任免权也收归中央,并颁布《左官律》,规定在王宫任职的官员不得出任中央官员。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废诸侯王内史,以相治民。这时的相其实与郡太守没有区别(此时的王国的辖区大小也就相当于一个郡),仅仅是品秩为真二千石,高于郡太守而已。到此为止,诸侯王仅仅保留了通过汉朝派遣的官员征收租税供自己享用的权利。
汉朝刘氏诸侯国是指汉朝开国以来所封的刘氏诸王的封国。
汉高祖刘邦在统一天下之后,封了八位异姓诸侯王,之后又迅速将异姓诸侯王消灭,而大封其宗室为王,自刘邦以后,汉朝历代皇帝都大封其宗室为王。
汉初分封的同姓宗族诸侯王国,受汉廷节制﹐在地方又有相对的独立性﹐是西汉前期的一种重要的行政区划制度 。汉朝初期分封诸侯王形成的的一种重要的行政区划制度。同姓皇室成员被分封在一定地域形成的诸侯王国﹐既受汉廷节制﹐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其特殊地位延续了五十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