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nihdff

研究夏朝的历史途径,夏朝研究最新进展

nihdff 2023-12-29 48
研究夏朝的历史途径,夏朝研究最新进展摘要: 中国古代法起源的观点?三次兴学的特点和意义?中国古代法起源的观点?主要有两种,一是“刑起于兵”、一为“法源于礼”。《汉书. 刑法字》认为“黄帝以兵定天下,此刑之大者”。在奴隶社会,...
  1. 中国古代法起源的观点?
  2. 三次兴学的特点和意义?

中国古代起源的观点?

主要有两种,一是“刑起于兵”、一为“法源于礼”。

汉书. 刑法字》认为“黄帝以兵定天下,此刑之大者”。在奴隶社会法律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刑”,如“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刑始于兵”、“兵刑合一”、“法就是刑”的这种传统在史前和上古三代形成之后,对中国法都有重要影响。 此阶段基本上是用血缘来确定社会成员的法律地位,法律兼有国法和家法的两重性,或者说宗法就是国法。习惯法还起着很大作用。

进入封建社会,中国法律的发展,经历了确认、成熟、发展和解体的几个阶段。战国李悝著《法经》六篇,打开了中国成文法发展的先河。

研究夏朝的历史途径,夏朝研究最新进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中国法早期发展阶段(夏、商、西周),中国法律发展的源头起自于夏朝,与中国文明的起源同步。商朝、西周确立起以“亲亲”、“尊尊”为主要原则的宗法制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的形成与中国文明发源的特点密切相关。

2、成文法及“法治”阶段(春秋、战国、秦),随着中国文明的继续发展,社会经济的逐渐发达,在春秋、战国时期,伴随着社会制度的巨变,法律制度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成文法及法典的编纂,是这一时期法制的主要特点,尤其是这一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的发展充分准备了理论依据。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封建王朝,在中国确立了战国法家提出的君主专制制度,并实施了法家提出的“法治”方针。

3、法律儒家化阶段(两汉三国魏晋南北朝、隋、唐),秦朝的速亡为儒家思想与君主专制制度相互结合提供了一条途径。从汉朝开始,一直延伸到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一时期是儒家思想渗透到法律中的时期,即法律儒家化。隋唐时期,伴随着《唐律疏议》的制定与颁布,彻底完成了儒家的礼教与法家的“法治”的融合,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制的完备与成熟,世界五***系之一的中华法系就此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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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典与案例结合阶段,自宋代以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法律开始向法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是如何实现司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上的结合。案件成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得到很***展,例与律开始相互结合。明、清两代王朝的法律制度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典型代表。

基本特征

立法主体:君主制法,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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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原则: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

法律的主要内容:诸法合体,以刑为主。法典中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

在以刑法为主要内容的同时:也有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的相关规定。

三次兴学的特点和意义

北宋仁宗以后,为了振兴官学,改革科举,曾有"三次兴学"之举。

北宋第一次兴学,是范仲淹主持的庆历兴学。兴学内容主要有三:①令州县立学;②改革科举考试内容,罢帖经墨义,着重策论;③改革大学。

北宋第二这兴学,是王安石主持的熙宁、元丰兴学,主要内容是:①改革大学,创立"三舍法";②整顿地方学校;③颁定(三经新义);④设置专门学校;⑤改革科举制度。

北宋第三次兴学,是蔡京主持的崇宁兴学,其主要内容为扩充地方官学,续增州县学生,添置算学、书学、画学,使学制更为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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