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从哪年开始?
早在我国的战国时期的秦国,就开始了会计事项集中核算制度,不过在那个时候不叫会计核算中心,叫计所,即核算会计事务的专门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财政部于1949年12月设置了管理全国会计工作的专门机构,会计立法工作逐步展开。在50年代到60年代早期,主要以财政部的名义颁发了一系列行业性的会计制度,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会计操作法规体系。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建国初期,为了适应当时集中力量发展生产、稳定币值的经济形势和银行业务发展需要,人民银行先后召开四届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草案》,在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53年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在***经济体制下,为贯彻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人民银行引进前苏联银行会计核算经验,全面改进和完善了会计制度、核算手续和管理体制,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出纳的起源?
会计出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据史籍记载,早在西周时代就设有专门核算官方财赋收支的官职——司会,并对财物收支***取了“月计岁会”(零星算之为计,总合算之为会)的方法。在西汉还出现了名为“计簿”或“簿书”的账册,用以登记会计事项。以后各朝代都设有官吏管理钱粮、赋税和财物的收支。宋代官厅中,办理钱粮报销或移交,要编造“四柱清册”,通过“旧管(期初结存)+新收(本期收入)=开除(本期支出)+实在(期末结存)”的平衡公式进行结账,结算本期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这是中国会计学科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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